第14章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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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来都不是个善良的人“人濒死时,会提灯坐上一叶赤红的小舟渡河,渡生死河,你会看见天绿油油,河黄灿灿,山蓝靛靛,云黑黢黢,那是一种奇思的怪像,河中浮着一簇簇牛皮囊,你好奇极了,伸手去捞,抓起一把黝黑的水草,定睛一看,皮囊是头颅,水草是人发,你吓坏了,抬头一瞥,耗子比你的脑袋都大,丰硕的神仙头顶月亮在抽雪茄,瞎眼的青鱼吃掉了山,蒙娜丽莎的眼睛长出了法兰西月季……”
程爱粼抽着烟踢李志金的脖颈,“这他|妈才叫体验派,才叫花招式,才叫现代艺术。你他妈土鳖烂货一个,也敢把我们往雕塑上撞。”
她嫌不过瘾,脚跟轧过李志金的眼睛。
子弹的高|射融化了眼球,淌出潺潺白汁,和浓血交融在一起,成了种稚嫩的粉红,或许还有眼泪参与,程爱粼辨析出了李志金哭腔的哼唧,忙小声哄,“别哭别哭,你要体验痛苦和死亡,是生命的一部分,抛弃它们就是遗弃生命本体,是大过,也是大祸。”
李志金惊惧地蠕动,可他只能在原地震颤,这个疯狗一样的女人瞎了他双眼,穿了他嘴巴。
他的关节被钉死在地上,成了个任人摆布的人皮偶。
亚劳监狱的羞辱重新涌上他的鼻头,李志金几乎能闻见肝肠寸断的老鼠味。
那些肉糜塞进他嘴里,滑进他食道,坠进他胃里,吃了吐吐了吃,他狰狞着双目被人压在地上,恨死了马雄飞、王益平和曹衍航,他吃得咬牙切齿,那不是在咀嚼鼠肉,而是在啃噬他们的骨肉。
李志金一度以为祛除这三人后,就是朗朗青天。
他能回到家乡的田埂骑老单车,或许会有新的猫狗成为他的伙伴,他没料想自己会招至一个吃人的女魔王。
程爱粼拢了拢长发,婉和一笑。
子弹释入枪|机,随着套筒的回复推入枪管,板机一扣,撞针激活,子弹高速直射,初速度达到了3337米秒,炸开了李志金的心脏。
他浑身一激灵,猝然静止。
裤头渐渐被骚黄的尿液所泅湿。
程爱粼这几日的遏抑终于荡然无存。
她知道马雄飞若是能瞧见她的所作所为,定会怒发冲冠,可将心比心,如果死的是她,那李志金多半得残缺不全。
她打电话报了警,慢悠悠回到pomikan。
点了杯customised cocktail庆祝此时脱胎换骨的心境,酒保将gin、薄荷和麻油缤纷组合,程爱粼畅饮一口,爽得手指脚尖都在酣畅。
凌晨3点,宾客还是济济一堂,她和酒保开着似真似假的玩笑,呈现出一些欢快的醉意。
片刻后,程爱粼被掌声和哄闹推上一寸小小的爵士舞台,朦胧灯晕下,她身姿摇曳地笑了笑,与身后的铁锈红墙相衬相映,“随便唱着玩。”
中年黑人弹奏着古典吉他。
程爱粼随意踢踏着脚步,声线慵懒且性|感,一时将岁月拉回了90年代的布鲁克林。
酒吧并没有因她的演唱而鸦雀无声,众人谈笑自若,程爱粼也不在意。
不知是不是现想的词,残缺的部分被她哼唱着带过,很自由,很享受。
一首接一首,程爱粼像是解放了天性,依赖起舞台。
白人老头的钢琴演奏登峰造极,她沉迷于此刻的情境,起舞的幅度开始加大,忘情地沉腰扭动,像个戏疯子。
30分钟后。
蔡署和阿普曹带着法医阿麦不动声色地进入pomikan,一眼就看到妙舞清歌的程爱粼,似翩翩展翅的花蝴蝶。
人群被一对一的疏散,没有引起任何风波。
钢琴和吉他还在尽情演奏,酒吧已荡然一空。
黑人早就看到程爱粼后腰别着的枪。
微眯一细看,那宝蓝裙上的红碎花竟是斑斑血迹所染,可他不愿打断,很少有人能舞动的这么怀旧,这么即兴,像是灯光熹微中他曾经的初恋爱人。
城市水管仓库控制间旁的暗房内。
蔡署用手帕遮着口鼻,近距离端看着李志金。
每一处关节都是血窟窿,烂糟糟的,飘出一股骚味,那双眼睛最骇人,像碎了灯泡的探照灯,嘴巴拧着,牙齿呲裂,半|裸的上身心口被炸成了一朵盛放的牡丹花。
蔡署甚至能看见胸膜包裹着的周遭被烈火所熏黑。
解剖马雄飞的时候他在现场,心脏中央有个圆滑的窟窿,漏风,那得多疼啊。
真好啊真好,李志金看起来更疼。
蔡署满意了,挑眼看程爱粼,哼唧笑出声,“你说你,脏自己的手干什么!回去洗个澡,好好休整两天,督检组起不了什么风浪,他们滚蛋后你回来就职,”蔡署起身覆在程爱粼耳侧,“只要有我在,没人动得了你,给象头银币的清洁公司打电话,他们会来收尾。”
程爱粼灌着黑啤,一怔。
蔡署笑眯眯,“为了不让我找到你,你在瓜拉立卑摔了手机,结果,半夜就在槟城给我打电话求救,望山走倒马,我是第9号。”
程爱粼大悟,看着阿普曹守在门外,“你原本想安排谁杀李志金?”
“天机,”蔡署诡秘一笑,食指抵唇,“不可说。”
不远处响起高跟鞋的急促踏地声。
阿普曹凝神蹙眉,拿手电一晃,白光中是siti曹喘息且殷切的脸。
阿普曹回头看了眼蔡署,在眼神授意下,左手缓缓抽出了尖刀,藏于身后。
蔡署慢悠悠踱步到程爱粼身前,挡住,“siti曹后日就启程回州署了,不用准备行李吗?”
“我叫她来的,”程爱粼侧头从阴影中移出,“有多少人为正义事业捐躯,就有多少人为非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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