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说缠足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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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持家务,如果缠足反而会降低她们的价值。但是,贵族妇女说起来高贵,但其实不过是贵族家中的金丝雀,妓女在当时的社会价值里更不过只是一个“玩物”罢了。她们的价值本就是取悦男人,自然难以逃脱缠足的束缚。】

    说到底不过是一个“价值”罢了。

    武则天对之前光幕所言的“劳动决定生产地位”理解的更加深刻,也对自己将要实行的女子参政政策设计地更为周详。

    先得改律法,让女人有足够的经济权,然后就能逐渐把女人从后宅中解放出来,再唤醒她们的思想,让她们生出做官的野心来……最重要的是要把女子做官的道路从地方到中央都铺开,女子晋升要与男子走同一条道路,若是二者紧密不可分割,后世就难以禁止女子做官……

    但是这是一条太过漫长的路,漫长到她绝对绝对做不完所有事,下一任,甚至下几任帝王也必须是女人,不然就只能半途而废,中道崩殂。

    这不是因为诸多事情她能力不够,而是社会的移风易俗需要慢慢转变。

    不能快,否则会出乱子啊。

    武则天暗暗看了一眼身侧的女儿,太平,她能做到吗?

    但若是上官婉儿从旁协助……武则天一时千头万绪。

    【在明朝,缠足更加残酷。

    如果说宋朝的缠足尚且是为了让足型瘦削优美,并没有改变脚的大致形状;那么,在明朝,尤其是更靠近统治中心的北方,真正的“三寸金莲”的风气开始涌现。

    那所谓的“小的只有二寸多, 大的也不过五寸”真真正正成为了女人脚的大小。

    因为儒学的进一步僵化和社会风气的趋向保守,女性地位更低,男权社会为了满足对女性的控制欲,各种诸如“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”、“闺阁女子不下楼”的思想大行其道,缠足作为对女性进行压迫的不二法宝,自然也盛行于世。

    当明朝灭亡,清军入关,缠足居然前所未有地被赋予了一项荒谬的政治属性。

    清朝是满族政权,为了维持异族对汉族的统治,促进汉人与满人“融合”,清政府要求男性剃发,留“金钱鼠尾辫”,女性禁止缠足,移风易俗,要求“凡汉人官民男女,穿戴俱照满洲式样”。从社会风俗入手,以防止汉人不能遵从满人的统治。

    在明朝覆灭时,刚烈的汉人就已经殉着明朝死去了,剩下的不过是贪生怕死的腐儒。

    他们自己干脆利落地剃了发,换了服饰,洒上两滴泪水哀叹故国的消逝,转头却命令家中女眷不可放弃缠足!

    把玩着妻妾纤巧的小巧,他们沾沾自喜:汉人男的投降了,但是我们的女人们不屈服!我们没有屈服异族的统治!

    欣赏着妓女艰难的歌舞,他们傲骨铮铮:我们剃头易服,不过是一时权宜之计,家中女人不改缠足,正是证明我们常思故国!

    所谓“男降女不降”,正是说此……】

    武则天一口气顶在胸口,眼前一阵发黑。

    好一个“男降女不降”!

    什么家国大义,什么民族气节,那些男人倒是半点不提!

    异族入关,要是真的有气性的、忠烈节义的早就该陪着国家一起去了;或者隐入山林,不问世事也是一种选择。对前朝感情不深的,顺着当朝,理政安民也未尝不可。但是这等既想要名声,又不舍得付出些什么,慷他人之慨,用女人的一生痛苦换来自己声名的,真是……

    “该杀!”

    武则天话中杀气之浓,竟吓得一个女官手上哆嗦,把笔掉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【清朝是满族政权,满族来自于关外,满人女子从来就没有缠足的习俗。

    但是,在汉人士大夫对于“三寸金莲”的审美风气引领下,诸多满族家庭也学起了汉人的缠足,女子追求在男性凝视下的“美”,追求汉人缠足的风尚,“当满族妇女被禁止仿效汉族妇女缠足时,她们竟愤愤不平”。

    ——以至于不缠足的“母以为耻,夫以为辱,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,女子低颜,自觉形秽”!

    可笑不可笑?!

    一个小小的缠足,却经几代帝王严令极刑不能禁止。

    缠足,在经过男性审美、道学家控制、士大夫赞颂之后,又套上一层冠冕堂皇的“爱国”面具。可是那些摇头晃脑地把玩着“三寸金莲”的男人们怎能看到——

    那扭曲畸形的小脚背后,有多少女子的斑斑血泪和嶙峋白骨!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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