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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家三间正屋,中间一间是堂屋,也就是客厅。

    剩下两间,林佳住左边那间,沈言带着沈安住右边那间――

    原主和沈言结婚后只在结婚当天,在林家原主的闺房里同睡了一晚,就只是单纯睡觉,回城后原主就以睡眠不好为由要分房睡,而沈言轻易地就答应了。

    林佳拉开堂屋里的五斗柜。这是沈家放零食的地方,里面不仅有香香的麦乳精,还有桃酥饼干奶糖以及水果罐头。

    原主来的第一天沈言就把这个地方告诉了原主,但原主从没从这儿拿过任何东西。

    原主不愿意嫁给沈言不代表她分不清是非对错,她自觉对不起沈言,所以不愿意占沈言的便宜。

    “姨姨,”沈安垫着脚尖去看抽屉里的吃食:“我想吃块鸡蛋糕。”

    “吃半块吧,不然吃撑了一会儿就吃不下了。”

    林佳拿出一块鸡蛋糕分成两半,一半递给沈安,一半自己吃下。

    嗯,没有宫里御厨的手艺好。

    保温壶里有开水,林佳将开水倒进碗里,趁沈安低头专心吃鸡蛋糕的时候,她心念一动,几滴透明无色的液体凭空出现,准确无误地滴在了碗里。

    这是林佳在大兴朝意外得到的,她给它取名为灵泉,几次救她于危难,若非如此,她早就成了一抔黄土。

    她被灌鸠酒时,想着用灵泉解毒,可有人一直盯着她,她在死亡与被发现灵泉之间选择了死亡,结果上天格外厚待她,让她来到了这里。

    灵泉没有味道,半碗麦乳精,沈安喝得一滴不剩:“姨姨,我们走吧。”

    “不忙。”林佳看了眼沈言的屋子:“你林外婆不是送了你一套衣服吗,去找出来换上。”

    沈安低头看了眼他身上的衣服,软糯糯地道:“我衣服没有脏。”

    林佳不容置疑:“没有脏也要换。”

    沈家条件不错,可在现在物资匮乏,很多时候拿着钱也买不到东西,再加上小孩子长得快,所以沈安的衣服大多是大人衣服改的,很多还打着补疤。

    若是林佳自己也没有好衣服穿,那沈安穿旧衣服没什么,但林佳不愿意穿旧衣服,正好结婚前,原主妈妈给原主买了好几身的衣服。

    她穿了新衣服,沈安自然得穿得好一点,不然还以为她这个养母怎么苛待沈安呢。

    况且无论什么时代,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。林佳有这个条件,愿意让沈安穿好一点。

    沈安是个听话的孩子,很快便把原主妈妈给他买的衣服找了出来。

    南方的九月份,还是穿短袖的时节。

    林佳拉过沈安就要帮他换衣裳,结果刚掀起沈安的短袖,小家伙就急急忙忙地躲开了,红着小脸儿道:“姨姨,我自己换。”

    看出沈安害羞了,林佳便不强求,正好她自己也要换衣服

    其实原主衣服都挺好的,几乎没有补疤,可林佳还是选了新衣裳――一条白底绿碎花的长裙,搭配黑色小皮鞋。

    说来她不仅和原主同名同姓,就连模样都一模一样,要知道她在进宫为婢前,在京城是出了名的美人。

    真正的美人是淡妆浓抹总相宜,而且林佳不愿意穿旧衣裳却也不想太出挑,是以没有做任何打扮,只把头发梳顺后在后脑勺处绑成一束。

    但即便是这样,走在路上也有人盯着她看。

    从沈家到国营饭店要走十五分钟,中途会路过邮局。

    见林佳拉着他进了邮局,沈安问:“姨姨,你是要寄信吗?”

    “不,我给你林外婆打个电话。”

    她隔得远,没办法把林倩和宋青云怎么样,但她父母在白沙大队,且还有点能力。

    林佳这电话是打去公社,原主母亲苏珍就在公社上班。

    原主父亲林大河是立了大功后伤残退役,本应该有工作安排,但他把机会让给了妻子苏珍。

    没过几年,他得大队的人信赖,当上了大队队长,一当就是这么多年。再加上原主二哥林西在县城的食品厂上班,他们一家的条件比很多城里人还要好。

    电话很快接通,还是苏珍接的电话。

    听到林佳的声音,苏珍诧异极了,忙问是不是出什么事了。

    自从原主跟着沈言进城后,苏珍就一直悬着心。她知道原主还喜欢着宋青云,担心没她在旁边看着,原主会做出什么傻事。

    苏珍关心的是原主,但林佳还是感觉到了暖意,语气都不由得放柔和了些:“放心,我没出事。”

    说着她把林倩寄信来的事告诉苏珍。

    她声音不大,沈安在不远处盯着路人看,倒不用担心他听到什么回去跟沈言学舌。

    听完林佳的话,苏珍怒不可遏的同时问道:“你没给宋青云寄钱吧?”

    “当然没有,我又不傻。”林佳让语气变得低落起来,好似被宋青云伤了心:“妈,也许你们说得对,宋青云他就是在利用我。”

    之前苏珍与林大河就告诉过原主宋青云对她不是真心,但原主是一点不信,还让苏珍他们不要诋毁宋青云。

    苏珍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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