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 往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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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第九章
光熙十年,怀山之变发生的前一年,也是陆纨的妻子芸娘过世的第六年。在这个春天里,陆承十岁。
陆承自八岁出了母孝后,被父亲陆纨送进了陆家族学念书。这年头,北方的教育条件远远落后于富庶的江浙地带,大周开国一来,几乎每届恩科的前三甲都被南方子弟包揽,更不提南方比北方多考中进士的人数。
就连陆纨,也是因为其父曾任苏州府同知,《看到此内容,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,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》,子俩长得都可人,漂亮话便是一箩筐地往外冒:“夫人公子啊,你们放心,这熊狮犬就是长得凶,性情其实比那京巴还有藏獒讨喜多了。只要它认准了主人,以后就会忠心耿耿。带回去不管是打猎,还是看家护院,都是一把好手呢!”
“不过,您两个一看就是贵人,肯定用不着它护院,那狩猎也好啊,您别看它腿短,跑得恁快。”
“您看看这后脚肌肉,可强壮了!”
小贩将阿黄的肚皮翻过来,把它那肉肉的爪子给陆承看。
能打猎还是能护院,陆承都不太在乎,不过忠心这个优点听着舒服。
他接过一团绒毛的阿黄,冷淡地说:“知道了,谢谢。”
小贩鲜少见到长得跟玉一般的小孩儿,偏这孩童脸上还有股形似大人的疏离,他其实挺想捏捏陆承的脸。
但看了眼他们母子身边的护卫小厮,最终只是笑着与他挥手作别。
陆承于是跟母亲一起把阿黄带回了家里。
阿黄吃得很多,长得也很快。不足一年,它就长成了个圆滚滚的短腿的胖球。它也果然如小贩所说,虽然看着凶恶冷淡,但及其忠心。
陆承七岁的时候,第一次学骑马,那匹马顽劣难训,几次把陆承从它背上甩下去,还差点将陆承践踏在马蹄下。
当时情况突然,小厮们都没有反应过来,是阿黄最先意识到不好,第一个冲到前头,咬住陆承的衣领把他带离了危险边缘。
可以说是陆承一手把阿黄给养大。
阿黄憨厚、干净、忠诚,还有着不同于凶恶外表的斯文和内向。母亲病逝以后,阿黄几乎是陆承最好最贴心的朋友。
陆承每次出城跑马都带着它。
陆府众人都知道小少爷喜欢这条熊狮犬,初时大家怕它咬人,每晚还拿链子将它拴着。
后来他们发现阿黄不仅不爱叫唤,还出奇地懂事,于是阿黄得到了在陆家自由行走的权利。
只是谁都不会去随便摸它,阿黄极为认主,只许陆承一个人摸它头顶。
从前有个小厮觉得阿黄有趣,不听劝告地去和阿黄握手,如果不是陆承及时出现,他的食指险些要被咬掉了。
小厮自己不听话,是错。
阿黄随意咬人,也是错。
那一次,一向宠爱阿黄的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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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绮一手指着他鼻子斥道。
陆承只轻轻一下便拂开了他的手,不甚在意地随口道:“上有所好,下必甚焉。圣上喜欢,所以国子监里人人吹捧,这难道是件很光荣的事情?”
“你也好意思拿来说。”陆承面不改色道,“听说现任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海,便是因为蹴鞠踢得好,所以深得圣人器重。”
“你对蹴鞠如此热衷,是也想学王海一样当个阉党?”
蹴鞠时兴已久,在文人墨客中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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